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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

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
发布日期: 2017-07-05 16:03

各县、区人民政府,市直机关各有关委、办、局,柳东新区、北部生态新区(阳和工业新区)管委会,各有关单位:

深化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改革,推进简政放权、规范政府权责事项,是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重要内容。根据党中央、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深化权责清单工作、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工作部署,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,对2016年公布的柳州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两单融合,修订形成新的柳州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。修订后,市人民政府部门保留权力事项4086项、共性权力事项11项,与权力事项对应的责任事项29048项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本次两单融合后的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,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、市编办网站、编制清单的部门网站设置固定板块予以公布。

二、经市人民政府审定的部门权责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,各部门(单位)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,严格执行法无授权不可为、法定职责必须为,依法规范行使法定的权力,并全面履行与权力事项相对应的责任,不得擅自变更权力、变相行使已取消、下放的权力事项,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、规范性和权威性。

三、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、修订、废止和国务院、自治区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以及部门职能变化情况,按照《广西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》及时调整完善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。

四、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机制。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要整合现有电子政务网络资源,抓紧建设行政权力运行平台,推进清单内的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在平台上运行,大力推进网上办事,优化办事流程,接受社会监督。市人民政府督查部门和市机构编制、监察、绩效管理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,确保升级后的权责清单切实发挥应有作用。各有关部门要聚焦权力行使易发多发问题的关键环节,适应政府管理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转变,突出部门行使权力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,建立健全监管和问责机制。

附件:柳州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柳州市人民政府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630

 

 

 

 

 

市物价局权责清单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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